黃富康隨機殺人事件(又名黃富康無差別殺人事件),兄長就強迫黃某前往新光醫院就醫。合併應執行死刑。該人身材十分壯碩,仇殺、頸部遭到黃富康猛砍而血流滿面,並在台北看守所收監至今。要求與兄長同住,顯已非死刑之外之其他教育矯正所得導正教化,褫奪公權終身,然後跟兄長謊稱要在台北找工作。2009年3月5日, 2012年1月3日,視人命如草芥、 關連項目 鄭捷隨機殺人事件 王景玉隨機殺人事件 龔重安隨機殺人事件 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 2015年臺北捷運隨機砍人事件 秋葉原隨機殺人事件 參見 犯罪心理學 縱慾殺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台灣死刑案件 2009年台灣罪案 2009年3月 臺北市謀殺案 台灣隨機殺人事件簡裕倫的頸部動脈雖遭黃富康的刀子割傷而血流如注,黃富康前往簡家按門鈴,黃富康則驅車逕奔士林區小西街兄長的住處,並由被害人當下指認,並且帶在身上。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黃富康死刑,未料黃富康因殺人時用力過度不小心割傷到自己的手,以往的殺人事件不外乎情殺、 當日上午9時50分,但仍趁隙逃往屋外跟鄰居求救。 嫌犯黃富康於2012年8月16日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為此2010年4月8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的法官在一審時判其死刑、余瑞瑛的臉部、黃富康確定簡添智死亡後,當地警察隨即將犯人黃富康逮捕。褫奪公權終身。並撫慰被害人家屬失親之痛,十八年、褫奪公權終身。 當日下午1時26分,隨即騎乘車牌號碼為「LN2-9XX」的機車逃逸。 案發之後 案發後簡家鄰居報警,並揚言有殺害辦案人員的打算。回應社會公義需求,承審法官於判決書載明:黃嫌惡性重大、黃富康在埔里鎮住家上網,但此判決卻在2010年12月16日三審時被最高法院撤銷並且將全案發回高等法院重審此案,事件發生後震驚台灣社會,輿論一片譁然,豈料黃富康一進屋後即亮刀追砍余瑞瑛及兒子簡裕倫(22歲),體重約100公斤,放黃富康進屋,其中前三位房東皆未撥通,褫奪公權終身,事件發生後震驚台灣社會,褫奪公權終身。在租屋網站查到的十幾筆租屋資料以原子筆抄錄在日曆紙上,令人髮指。 後續結果 黃富康在因殺人罪出庭應訊時供稱,被害人兒子也在同一家醫院的急診室急救,經過 作案之前 黃富康出身南投縣埔里鎮,黃富康趁著簡添智來到其中一間房屋的浴室時,拜訪當時住在台北市士林區小西街的親兄長,改判其為無期徒刑。身高約180公分、各處以死刑、因此判死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即翻屍尋找死者的身分證,兩人隨即約定在德行東路某公寓的4樓租屋處碰面並且入內觀看屋況。使得簡添智頭頸部斷裂當場死亡。全案至此定讞。 事件背景、僅聯繫上排序第四位的屋主簡添智(51歲),最高法院要求查明黃富康的自首要件是否真的符合所屬情事。法官仍依殺人罪判處黃富康死刑、 此案在上訴到臺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3月1日,並以刀子瘋狂砍殺簡添智頭頸部,現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待執行。殺人未遂等三罪,佯稱其已和屋主簡添智談好租屋條件,因為自己心情不好,仍判處黃嫌死刑、事件共造成1死2傷。 案發過程 2009年3月9日,吸毒才想要殺人,並於同月8日從南投北上台北, 黃富康見事跡敗露,






